日前,相聲演員嶽雲鵬在網絡上表示,自己新買的128G的手機實際內存隻有112G,認為手機廠商應當在宣傳中明確說明,“說多少內存就給我們多少內存”。實際上,手機系統占用部分內存是行業默認,一些廠傢也會在宣傳海報中明確說明,不過分析認為,一些手機預裝大量App也會占用內存,這是不合理的。此外,手機行業的1G與消費者看到的1G其計算單位不同,手機內存與宣稱不可能完全相同。
專傢表示,手機自帶軟件占用瞭內存,商傢也應該事先告知消費者,否則在法律上涉嫌欺詐。對於廠傢來說,應減少內置軟件的數量,並優化系統,盡可能給硬件減負,把軟件安裝的主動權交給用戶,帶給用戶暢快、無幹擾的產品體驗。
事件
嶽雲鵬稱128G手機實際隻有112G
“我買的手機128G內存,但打開一看可使用內存隻有112G,那是不是應該收我112G的錢,還是說收128G的錢是合理的?”嶽雲鵬在社交網絡發帖表示,自己購買的手機實際內存與手機廠商所宣稱的內存有所不符,“系統和軟件也占內存,那可不可以把系統和軟件占的內存直接廠傢消化,說多少內存就給我們多少內存。”
對於這種聲音,有網友表示自己也遇到類似問題,比如“新買的手機自帶一堆用不上還卸載不瞭的軟件”“你的有112G已經很良心瞭!我以前的手機才16G,除瞭系統其它基本沒多少空間瞭”。
調查
不同手機系統占用內存不同
北京青年報記者註意到,手機系統占用部分內存的情況已是行業共識,比如在iPhone中,其系統占用內存大約為8G,華為某128G手機的系統占用內存大概為14G,保時捷版本的一款256G手機系統占用內存約為20G,vivo一款顯示16G的手機系統占用內存約為5G,一款64G內存手機系統占用內存大概為13G,OPPO一款6GB大小的手機系統占用內存1.2G。
一些廠商在宣傳時也會將內存占用情況標註在官網中,比如一款手機的宣傳海報下就用小字寫明:“實際可用容量會由於諸多因素而減少並有所差異:由於操作系統運行占據瞭部分內存(RAM),實際可用空間小於標識內存容量;由於安裝操作系統和預裝的程序占據瞭部分閃存(ROM),實際可用存儲空間小於標識內存容量。”
通信專傢張國斌介紹說:“操作系統是必須安裝的,一般在6個G左右。此外,還有文件系統也需要占一些空間,比如硬盤格式化後也沒有宣稱的那麼多。”還有專傢表示,手機內存占用部分主要是系統和預裝軟件,其中系統部分占用的內存是不固定的,每一次系統升級,其占用的內存基本都要發生變化,因此這部分很難量化。
分析
大量預裝App占用內存不合理
專傢表示,手機占用的內存包括系統和預裝App兩部分,一般來說,系統所占用的內存相對合理,從電腦時期就有,已經是一個行業慣例。不過,從預裝軟件的方面來看,就不合理。
北青報記者在采訪中看到,iPhone手機自帶包括郵件、備忘錄、通訊錄、遊戲中心、錢包等20餘款App。安卓手機根據品牌的不同,自帶的軟件也不盡相同,比如此前有消費者比較發現,華為預裝瞭16個第三方App,vivo預裝瞭19個,小米預裝瞭31個。
分析稱,手機預裝軟件是不少App冷啟動推廣的手段之一,也是手機廠商的收入來源之一。一些手機硬件廠商宣稱“不賺錢”,但從預裝軟件上收入不菲。據透露,手機廠商對於預裝軟件的報價非常高,報價在一臺0.8元到5元之間,對於銷量上千萬、上億的手機來說,這筆收入不容小覷。
通信專傢付亮表示:“工信部已要求手機廠商減少預裝App,或非必需App可下載,以保護用戶權益。”
早在2016年,工信部就下發《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預裝的第三方應用須可卸載,並禁止私自收集用戶信息。其中還強調,即便是系統升級,之前刪除的預裝應用也不被強行恢復。
分析師張江健認為,隻要廠傢的新手機初始占用內存在一定范圍內是合理的,比如10%,這是新手機預裝操作系統和必要軟件需要用到的內存。有些新手機預裝大量非必要軟件占用瞭大量內存那就不合理。
釋疑
工業和消費者端對1G的計算方式不同
實際上,就算沒有系統占用,消費者也買不到與廠傢所宣稱大小相符的手機。資深產業經濟觀察傢梁振鵬表示,這是因為二者的計算方式不同。“28G的容量,廠傢計量內存是指物理儲存單位,即128G=128×1000000000B(10億B),B是Byte,字節的意思,存儲單位。但是,對於電腦、手機內存來說,計量的內存是按數據計量方式進行計算的,即1024B=1KB,1024KB=1M,1024M=1G,所以,128G內存卡實際容量=128×1000000000÷1024÷1024÷1024=119.2G。簡單地說:標稱128G內存的手機,消費者能看到的實際容量是:119.2G。”
觀點
廠傢應明確說明 將主動權交給用戶
產經觀察傢丁少將表示,手機標稱存儲空間和實際可使用的空間有一定的出入,無論在PC、平板還是手機行業,都是正常現象,畢竟智能終端出廠都會自帶操作系統和內置軟件,吃掉一些存儲空間是必然的。但需要註意的是,隨著移動互聯網、5G的發展,操作系統有越來越臃腫的趨勢,社交、視頻、工具類應用所占空間也越來越大,對於廠傢來說,應減少內置軟件的數量,並優化系統,盡可能給硬件減負,把軟件安裝的主動權交給用戶,帶給用戶暢快、無幹擾的產品體驗。
梁振鵬表示,對於手機廠傢來說,應該引以為戒的是,在產品標註上,可以盡量突出一下“手機總內存”或者“可使用內存”具體是多少,這樣,就會減少消費者不必要的誤會。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真實情況;經營者應當確保其提供的商品信息真實、全面、準確,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消費者購買的是128G內存的手機,商傢提供的手機隻有112G內存,那麼實際商品與標註的信息明顯不符,涉嫌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果是手機自帶軟件占用瞭內容,商傢也應該事先告知消費者;如果商傢故意虛假宣傳,很可能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價款三倍的賠償。
本組文/本報記者 溫婧
統籌/餘美英
供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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