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評 | 消費者的手機內存權益不容侵犯

日前,相聲演員嶽雲鵬在網絡上表示,自己新買的128G的手機實際內存隻有112G,認為手機廠商應當在宣傳中明確說明,“說多少內存就給我們多少內存”。實際上,手機系統占用部分內存是行業默認,一些廠傢也會在宣傳海報中明確說明,不過分析認為,一些手機預裝大量App也會占用內存,這是不合理的。(4月14日《北京青年報》)

明明買的是128G的手機,拿回來卻發現可用內存隻有112G或者是更少,相應的,如果是號稱256G的手機,可用內存可能隻有235G。這樣的現象,很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手機的時候都曾經碰到過,也提出過質疑。此次公眾人物的發聲,讓保障消費者的手機內存權益成為一個公共議題。

客觀來說,不管是手機,電腦,還是其他電子設備,其操作系統、預裝軟件,都會占用一部分內存,這是必須的,否則電子設備就無法正常運行。所以,消費者看到的手機可用內存,和商傢宣稱的內存,其在數值上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有一定的合理成分的。

而引發消費者不滿的是,既然可用內存隻有112G,手機廠傢為什麼在銷售手機的時候,又宣稱其擁有128G的內存?這已經不是手機內存大小的問題,而是如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問題。換言之,即便手機操作系統占用手機一定內存具有合理性,但是商傢也應該把真實的情況,也就是消費者可用的內存有多少,告訴消費者,而不是告訴消費者一個總的內存,但實際上部分內存已經被系統占用,無法使用。

讓消費者對手機內存享有知情權,就應該說明總內存和已被占用的內存,這樣才可以讓消費者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購適合自己的手機產品。這是消費者理應得到保障的關於手機內存的權益之一。

另一個值得關註的問題,則是手機廠商通過預裝大量第三方軟件而紮用手機內存的問題。如果是操作系統占用內存是合理的,那麼在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安裝大量第三方軟件而占用手機內存,就是不合理的,就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侵害。尤其是這些第三方軟件並非是被免費安裝到手機裡的,而是手機廠商向軟件方收取費用後才允許安裝的,這意味著通過安裝第三方軟件,手機廠商獲利瞭,卻因為侵占消費者的手機內存而損害瞭消費者的權益。

對於廠傢來說,應減少內置軟件的數量,並優化系統,盡可能給硬件減負,把軟件安裝的主動權交給用戶,帶給用戶暢快、無幹擾的產品體驗。早在2016年,工信部就下發《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預裝的第三方應用須可卸載,並禁止私自收集用戶信息。其中還強調,即便是系統升級,之前刪除的預裝應用也不被強行恢復。這應當引起手機廠商高度關註並自查自糾,必要時公權機關應適當介入並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文/苑廣闊

圖源/新華社

編輯/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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