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看到小米法務部向“黑粉”出手!

近日,南京雨花臺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決,案由是小米訴張某侵犯名譽權,小米勝訴,“黑粉”賠償3萬元。

狀告“黑粉”獲賠3萬元,小米法務部終於發威

此事要從去年說起,2020年8月11日,張某在京東購買瞭兩臺小米10至尊紀念版手機。

8月17日,張某在商品評論區連續發表兩條評價,一條是“手機質感一般般,續航不太好,用瞭一個禮拜瞭,發燙嚴重,很卡頓,拍照不清楚,充電慢,手機不防水。”

另一條是“用瞭一個禮拜瞭,死機瞭七八次,玩手機發燙起碼50℃,充電速度雖然快,但是耗費的電量也很快,兩個小時就沒電瞭。”

看起來很正常,京東的速度向來為人稱道,往往下單後當天就能收貨,所以張某說自己用瞭一周,體驗一般,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狀告“黑粉”獲賠3萬元,小米法務部終於發威

但事實是,小米10至尊紀念版是在8月11日發佈,8月16日才正式開賣。也就是說,張某即便搶到瞭首發,最多也隻使用瞭一天左右,而不是他所說的“用瞭一個禮拜”。

張某發佈的兩條評論中使用瞭相同的圖片,後來經過查證,他隻拆開使用瞭一臺,另一臺直接轉賣掉瞭。

原本隻是發佈差評可能還不會引起小米官方的註意,關鍵是這件事被很多知名數碼大V截圖轉發瞭,輿論發酵速度遠超想象,整個小米品牌因此受損。

隨著謠言擴散,小米終於出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小米的要求是,第一,刪除在京東發佈的兩條評論;第二,在《法制日報》和京東平臺小米10至尊紀念版手機的商品評論區連續刊登三十日致歉聲明;第三,賠償經濟損失90萬元及合理支出10萬元,合計100萬元。

狀告“黑粉”獲賠3萬元,小米法務部終於發威

不過,張某辯稱,發佈評論不屬於侵權行為,自己作為消費者有評價的權利,原告小米不能簡單地將“差評”和名譽權侵權劃等號。其次,小米說名譽權受損,卻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評價是缺乏事實依據的虛假評價,其行為具有違法行為,而且據被告陳述,他隻拆封瞭其中一臺手機,並於收到手機的當日以原價轉手出售一臺,過瞭一兩天又將另一臺手機以原價出售,這些行為都不符合普通消費者或電子產品愛好者的消費習慣,由此可見,被告張某的行為具有貶損小米公司產品的主觀故意。

另外,張某發佈的虛假評價被微博博主、微信用戶等進行轉發傳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瞭小米公司的社會評價降低。因此,法院依法認定張某的虛假評價侵犯瞭小米公司的名譽權。

狀告“黑粉”獲賠3萬元,小米法務部終於發威

最終的判決是,小米勝訴,被告要刪除評價,在《法制日報》刊登聲明,向小米賠禮道歉,並且賠償小米3萬元的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

作為國內手機市場“頂流”,小米一路走來吸引瞭無數粉絲,黑粉數量也相當龐大。在各大社交平臺,常常能看到小米黑粉與粉絲互罵的情況。

粉絲爭著為小米出頭,而小米本身卻總是忍氣吞聲,所以網上一直有個梗,說小米沒有法務部,面對各種惡意中傷,小米也隻是通過微博發佈澄清聲明,很少直接懟上去。

狀告“黑粉”獲賠3萬元,小米法務部終於發威

小米之所以不願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據說是因為成本太高。曾經有報道稱,幾年前有一位微博用戶長期黑小米,小米忍無可忍選擇起訴,然而,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小米花瞭300多萬聘請專業外包團隊才勝訴,而法院判該微博用戶賠償瞭24萬,兩相對比,小米得不償失。

所以,後來小米面對黑粉,便很少采取訴訟方式來辟謠。近年來,入駐各大平臺的小米高管越來越多,他們承擔瞭很多辟謠工作,不過,個別高管言辭激進,也常常會給小米招來更多黑粉。

至於小米為什麼被黑得這麼厲害,原因其實是多方面的。比如小米有極端粉絲,這部分粉絲心智不夠成熟,看問題常常是非黑即白,一旦看到網上有人質疑小米或是提出有關小米的問題,就會沖上去怒罵,所謂一粉頂十黑,這部分極端米粉就很容易敗壞路人緣,連一些老米粉都無奈表示,沒少被極端米粉罵。

再比如,小米的營銷手段產生瞭變化,早期的小米自帶雷軍工科生的特質,宣傳靠口碑,米粉也自帶熱度。後來隨著企業發展壯大,以及行業競爭加劇,小米開始采用一些低劣的營銷手段,包括饑餓營銷,至今仍是小米的黑點之一。

狀告“黑粉”獲賠3萬元,小米法務部終於發威

另外,小米的售後不夠出色,任何商品都可能有問題,但小米的售後體驗並不算很好。如果是線下門店,消費者買瞭直接上手,有問題很快就發現瞭,無論更換還是退貨都很方便,而小米主打線上,快遞到貨發現有問題,售後不能及時解決,人們往往就會發帖抱怨。

網友犀利點評,“小米的東西一句話點評:值得起那個價格,但永遠做不到最好。”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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