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的發聲單元不過是喇叭而已,解碼放大更是成熟已久的電路。20年前的芯片放到今天都不落伍,20多年前的靜電耳機放到今天更依然是王者級別的存在。現在這些廠商卻刻意把音頻產品宣傳為高貴的東西,以合理化高昂的售價,從而和普通的消費級耳機區分開來。
所以我們有必要聲明耳機隻是一個普通的電子產品一個聽音樂的工具,我們的目的是讓消費者理解,而不是為瞭擊潰某個廠商。因為這些廠商的營銷手段就是建立在客戶不理解的基礎上誘導。
我們要做的事情並不是去塑造某個品牌形象,因為打造形象是可復制的低門檻的低技術含量的工作。這種的工作必不能帶來足夠多的利益回報更談不上改變消費市場的認知。
所以我正在做的事情隻是去包裝化,不能為瞭短期盈利而去包裝自己高上大的形象,我們必須從長遠角度從自己開始把HIFI的裝飾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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