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iPhone手機的防水廣告又惹事瞭,看廣告上iPhone手機的防水功能太好瞭,手機不小心弄臟瞭,是可以直接用水龍頭沖洗的。
有些使用iPhone手機的年輕人模仿能力很強,又不進行思考,很有可能會模仿這則廣告對心愛的iPhone手機進行類似情況的沖洗。
微博上的這則廣告也是突出iPhone手機防水性能的,且不說手機在大雨中能否防水,在大雨中打電話不怕雷劈嗎?這種廣告存在誤導行為!甚至可以說去鼓勵用戶去一些比較惡劣的環境中使用手機。現實中如果因為廣告中的類似操作導致iPhone手機損壞蘋果公司又是怎麼做的呢?
蘋果在官網中這樣說明“iPhone 12和iPhone 12 mini的測試均在受控實驗室條件下進行,其效果在 IEC 60529的標準下達到IP68級,但防水功能並非永久有效,防護性能可能會隨著日常磨損而下降。並且浸入液體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針對蘋果公司一貫的防水宣傳和保修策略,意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在2020年對蘋果公司處以1000萬歐元(約合7867萬人民幣)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在該國的iPhone廣告營銷中存在不正當的商業行為——蘋果公司被指控在宣傳信息中誤導性地宣稱幾款iPhone手機有防水功能。
還有消費者就iPhone的防水性問題在紐約進行瞭集體訴訟,表示蘋果在營銷中對iPhone的抗液體浸潤能力進行瞭虛假陳述。
那麼,在我國,受次廣告誤導而受損的iPhone手機用戶是否可以名正言順地去告蘋果公司涉嫌誤導欺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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